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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奏议窦参等官状 中唐 · 陆贽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七十四
右。
希颜奉宣进止。
窦参结朕左右。
兼有阴谋。
皆有凭据。
事不暧昧。
只缘连及处多。
不可推按。
卿等更宜商量。
若谓恐事体不稳。
即且流贬向绝远恶处。
窦申窦荣李则之
首末同恶。
无所不至。
又并微细。
不比窦参
宜便商量处置。
窦参等所有朋党亲密。
并不可容在侧近。
宜便条疏。
尽发遣向僻远无兵马处。
先虽已经流贬。
更移向远恶处者。
伏以窦参罪犯。
诚合诛夷。
圣德含宏。
务全事体。
特宽严宪
俯贷馀生。
始终之恩。
实足感于庶品。
仁育之惠。
不独幸于斯人。
所议贬官。
谨具别状。
其窦荣窦申李则之等。
既皆同恶。
固亦难容。
然以得罪相因。
法有首从。
首当居重。
从合差轻。
既蒙恩矜全。
等亦宜减降。
又于党与之内。
亦有淑慝之殊。
稍示区分。
足彰劝励。
窦荣与参。
虽是近属。
亦甚相亲。
然于款密之中。
都无邪僻之事。
仍闻激愤。
屡有直言。
因此渐构猜嫌。
晚年颇见疏忌。
若论今者阴事。
则尚未究端由。
如据比来所行。
必应不至凶险。
恐须差异。
以表详明。
臣等商量。
窦荣更贬远官。
窦申则之并除名配流。
谨具别状进拟。
庶允从轻之典。
以洽好生之恩。
夫趋势附权。
时俗常态。
苟无高节出众。
何能特立不偫。
窦参久秉钧衡。
特承宠渥。
君之所任。
孰敢不从。
或游于门庭。
或结以中外。
或偏被接引。
或骤与荐延。
如此之徒。
十恒七八。
若听流议。
皆谓党私。
自非甚与交亲。
安可悉从贬累。
窦参罢黜。
迨欲周星。
应是私党近亲。
当时并已连坐。
人心久定。
不可复摇。
今者再责窦参
特缘别有结构。
陛下亲自寻究。
审得事情。
所与连谋。
固知定数。
今若普加谴斥。
则恐翻类沦胥。
罪无指名。
谁不疑惧。
中外汹汹。
殊非令猷。
臣等商量。
除同谋阴邪事状分明者。
其馀一切。
更无所问。
将为稳便。
未审可否。